镇海佛教老年安养院
 
镇海佛教老年安养院历届院管会名单 镇海佛教老年安养院值班制度 镇海佛教老年安养院共住规约 镇海佛教老年安养院入住办法

镇海佛教老年安养院共住规约

本院属于公益性民间自办的佛教养老机构,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佛教老年信徒的晚年生活及临终问题。本院既是宗教性质的安养院,即不同于社会一般性质养老机构,故结合实际,根据《全国汉传寺院共住规约》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:

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,凡有违反国家宪法法律者不共住。

受持三皈,严守五戒。如有毁辱三宝、拨无因果、亵渎经像法物、食用荤腥、制造分裂、搬弄是非、粗言恶口、打斗者不共住。

服从管理,不得介入或干预外界事务;如有关于本院的的任何建议可向管委会报告,在未获准前安原规则执行,任何人不得违反。若有违犯,经教育不改者,不共住。

毁坏道场声誉,籍端生事,从事迷信活动者不共住。

不得在殿堂大声喧哗,不得学习外道书籍;屡教不改者不共住。

爱护常住物,节约用水用电,注意防火防盗。不得私自在房间使用电器,以免造成安全隐患,经教育不改者不共住。

所有人员统一在食堂就餐,任何人不得私开小灶,不遵守用餐时间,特殊情况除外。若有违犯,屡教不改者不共住。

不得以任何借口向香客募化私财、索取财物;不得在本院为外面的团体募化,经教育不改者不共住。

个人房间内不得供奉佛菩萨像、祖宗牌位,不得烧香烛、油灯;若有违犯,屡教不改者不共住。

亲友来访,由安养院统一安排住宿,不得私自在房间留宿客人。若有违犯,屡教不改者不共住。

常住人员,未征得同意,不得擅自外出,并在门卫登记。未经允许,擅自外出者不共住。

无特殊情况,不参加共修活动;平时自己不精勤修行者不共住。

在外界一切行为自己负责,如与外界发生纠葛,一切责任自负,概与本院无关。

本办法解释权最终归安养院院管会。

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五里牌村佛教老年安养院 邮编 315200 13586802894 0574-863018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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